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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福建】培育数字经济人才 助推核心产业发展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3/31 14:59:45 浏览人数: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加快发展数字经济,促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数字产业集群。国务院印发的《“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也提出,到2025年,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将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10%。

近年来,我省数字经济加速发展,核心产业领跑各行业。数据显示,截至2021年底,全省数字经济企业总量达17.84万家,注册资金总额达1.48万亿元;2022年度数字经济核心产业领域创新企业名单,全省共有316家企业入选;2023年,全省预计实现数字经济增加值2.9万亿元以上。

数字经济发展,离不开扎实的人才支撑。目前,我省对数字管理人才、数字基础研究和技术研发人才、数字应用人才的需求激增,但也存在龙头企业与大型平台缺乏,数字人才总体规模较小,尤其是高层次领军人才、跨行业复合型人才以及高技能人才短缺等难题。这就需要加快培育一支规模够大、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数字人才队伍。

筑牢数字经济人才支撑,要充分发挥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社会组织的作用。

从学历教育看,2020年以来,全省已培养技工院校毕业生8.18万人,其中数字技能类有2.98万人,占36%。目前,厦门大学与福州大学已自主设置智能科学与技术、信息光电技术等7门二级学科和交叉学科。我省要继续鼓励和支持大中专院校结合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发展和人才需求,优化学科专业布局与学科交叉,培养优秀数字人才。

从职业培训看,2022年,厦门大学“人工智能及其产业应用”和厦门理工学院“5G+智能制造与工业互联网”项目入选年度国家级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高级研修项目。厦门大学入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首批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培训机构,涵盖智能制造、大数据、区块链首批全部3个职业技术工种。我省应引导各类数字经济核心产业研究院(所)、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和企业结合自身优势,开展数字技术人才研修、职业培训等,努力打造成数字经济核心产业人才培养培训高地。

除构建学历教育和职业培训相结合的人才培养体系外,还应制定数字人才发展战略,大力引进和培养跨专业领域复合型数字人才。一方面,依托福建省重大人才工程及平台,构建一站式高层次人才服务平台,精准引进产业数字化和数字产业化过程中急需的复合人才。另一方面,推动省内数字企业与高校充分利用数字技术,营造积极、开放、共享的数字人才培养环境,制定更加精准的人才培养方案。

当然,培育和引进数字经济人才,还要留得住、用得好, 助推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发展。

推进核心产业发展,应集中优势资源,发展新型优质创新平台,聚才引智引领创新发展。

坚定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区域创新能力建设,提升福建区域创新发展水平。《福建省做大做强做优数字经济行动计划(2022—2025年)》提出,到2025年,全省数字经济增加值要超过4万亿元,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比2020年提高3个百分点,形成一批具有国内外竞争力的数字产业集群。我们要通过“教育+科技+人才汇聚”,培育创新创业集聚区,构建创新创业创造生态圈,打造福建科学城,发挥“双创”示范基地引导示范作用,提升区域创新能力。

围绕基础软件、芯片、高端装备、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通信工程等数字经济核心技术,集中优势资源,积极发展新型研发机构,统筹布局建设各类省级高水平创新平台。福建大数据交易所挂牌成立并上线福建大数据交易平台以来,截至2023年1月,累计签约数商超100家,服务合作数商超400家,上线数据产品突破300款。令人欣喜的是,闽都创新实验室、海峡创新实验室等高端实验室相继落地福州。我们要有序推进中科院海西创新研究院、中国福州物联网开放实验室、福州数据研究院等大型科研平台建设工作,充分发挥作用。

支持企业、高校、科研机构联合设立区域数字技术创新中心,突破大数据、人工智能、智能制造等数字经济核心产业技术难关。据悉,截至2022年11月,福州科创走廊已建成载体面积323.2万平方米,各类科技创新要素加速集聚,各个创新主体联动协同相互支撑,形成良性循环。我们要努力在省内打造全国数字化创新高地,建成具有全球影响力的数字资源科技创新策源地和高端技术人才蓄水池。

推进核心产业发展,应完善数字人才配套保障服务体系,激发数字技术人才创新能力和动力。

近年来,我省出台“高层次人才认定和支持办法”“1+1+N”“筑巢引凤”“柔性引才”等多项人才支持政策,积极为数字经济产业基础研究、核心技术、应用场景引进人才。我们要进一步深化数字经济核心产业人才制度改革,为人才引进、使用等提供可靠的制度保障。

完善数字技术人才分工、资源配置与评价机制,打造全面、系统、灵活的人才管理制度。比如,福州在人才认定时,既接续省里的特级、A类、B类、C类4个层次,又设置市里的D类、E类、F类3个层次,县(市)区再接续设置G类1个层次,以8个层次实现国家级人才到基础型人才的全覆盖。这种数字人才评价标准,便于政府和单位精准判断数字人才能力与分类、引进与扶持。我们要在此基础上继续优化完善,构建有吸引力的人才集聚机制。

加强数字经济核心产业政策支持与良好的双创生态系统建设,进一步完善与数字技术人才相关的配套政策,建立有利数字技术人才安心创新创业的系统化生态环境。如相关部门设立数字经济核心产业研发专项资金投入和配套政策,重点突破数字战略管理、深度分析、产品研发、先进制造等核心关键技术,通过各种激励方式更能留住掌握核心技术的高端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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