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l23455永利官网
在校生/教职工/校友/家长/访客 | English
Toggle navigation
首页
永利官网
学校简介
学校章程
现任领导
校训
校徽
校史沿革
校园风光
机构设置
党政管理机构
二级学院
教辅机构
教育教学
科学研究
招生就业
人才招聘
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开
/
公告公示
关于观凤亭街121号楼公有住房拟出售的公示(2)
来源:资产管理处 发布时间:2017/11/09 10:57:01 浏览人数: 人
2017
年8月福州市《红墙新村及周边旧屋区改造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收范围涉及到学院观凤亭街121号公有住房。根据福建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福建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公有住房征收处置若干规定(试行)》的通知(闽机管综[2015]148号)精神,经学院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观凤亭街121号502单元(面积59.86
㎡
)
和502单元配套附属间(面积3.42㎡)按规定标准向曾贞钦同志拟出售,产权补偿款收归学院。凡对该房屋界址以及产权转移等有异议者请于2017 年 11 月 9 日至2017年11月16日前携带相关材料向资产管理处、监察审计处提出,逾期不予受理,学院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公房出售。
公示期5个工作日。
资产管理处 电话:0591-26298150
监察审计处 电话:0591-26292316
附:产权补偿款计算
yl23455永利官网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九日
产权补偿款计算
1
、收回住宅产权补偿款844744.32元
计算公式:面积×(区位评估价+被征收房屋重置价×成新率),即:59.86*(13472 + 800×80%)=844744.32元
2
、收回附属间产权补偿款23857.92元
计算公式:面积×(区位评估价+被征收房屋重置价×成新率)×50%,即:3.42×(13472 + 600×80%)×50%=23857.92元
收回二次装修补偿款8071.00元
收回产权补偿款合计人民币876673.24元
上述计算公式依据《福建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公有住房征收处置若干规定(试行)》的通知(闽机管综[2015]148号)第八条第三款、第十三条第四款、第五款。
上一篇:
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入围面试的考生名单
下一篇:
关于观凤亭街121号楼公有住房拟出售的公示
官方微信
官方微博